重工商大〔2016〕174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4号)文件有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工商大学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名额
“教学名师”2名,奖金5万元/名;“教学标兵”8名,奖金3万元/名;“教学新星”5名,奖金1万元/名,其中专职教师每年获奖比例不低于当年获奖总名额的70%。
教师教学奖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可少评或空缺。
二、参评范围和推荐名额
全职(包含学院全职聘用)在我校承担了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各学院(不含应用技术学院、通识学院)推荐提名名额上限为3名,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提名名额为1名。在名额上限内,可自行确定各层次奖项推荐提名名额。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同时推荐提名两个奖项。
三、评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依据
评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依据参见《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4号)。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评选程序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备注 |
学院考查、推荐提名 |
2016年10月-2017年3月13日 |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奖推荐提名办法,对申报教师教学奖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查,组织开展推荐提名工作。对提名人选及其申报材料经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评选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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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2017年3月中旬-3月底 |
校评选办公室组织对学院提名人选及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缺少的依据材料按要求补充完善。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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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初评 |
2017年4月初-4月下旬 |
评选委员会中的专家代表审阅提名人选的申报材料,评议后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多少产生各层次奖项的初评候选人名单,若提名人得票数未超过评委实到人数的一半,则失去本次评奖资格。各层次奖项初评候选人的名额上限按照不超出第二条规定名额的200%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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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答辩 |
2017年4月下旬-5月中旬 |
初评候选人提交汇报PPT及课堂教学录像,在规定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典型事迹,由评选委员会中的专家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评委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多少产生各层次奖项获奖候选人;若得票数未超过评委实到人数的一半,则失去本次评奖资格。各层次奖项获奖候选人的名额上限按照不超出第二条规定名额的150%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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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评选 |
2017年5月中旬-5月底 |
网上公示获奖候选人材料和课堂教学实录视频(20分钟),全校师生进行记名网络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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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 |
2017年6月初-6月中旬 |
评选委员会中的专家代表考查获奖候选人的课堂教学情况,结合初评、答辩、网评结果,在充分酝酿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多少确定各层次奖项拟获奖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若得票数未超过评委实到人数的一半,则失去本次评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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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定 |
2017年6月下旬 |
学校审定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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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要求
教师教学奖是学校为了表彰教学投入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保证教师教学奖的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1.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师教学奖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根据学校的评选办法与分配的提名名额,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荐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核推荐材料。以随堂听课,检查教学基本文件、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各教学环节质量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参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查。
2.学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院负责组织对该候选人进行复核;学校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该候选人进行复核。
3.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各奖项推荐和获奖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4.对编制不在学院和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其他岗位参评教师,则按照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中的教学归属,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学归属学院参加评选。
5.“教师教学奖”申报表(含证明材料)和汇总表应签字、盖章齐全后,将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学校评选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gb@ctb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申报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